6月1日,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秦晓钟为土建学院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们讲党课,课程内容为“党员的义务、权利和修养”。
秦晓钟首先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及《党章》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修订变化,使学员们深入了解了《党章》中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秦晓钟强调,党员义务是党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力保证。随后,秦晓钟详细阐释了党员所享有的八项权利,同时指出党员享权利的同时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课程最后,秦晓钟希望同学们珍惜大学的光阴,学一身真本事,在将来大显身手。(通讯员:柳成荫 刘祥宁 实习编辑: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