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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大学章程 实施依法治教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0:00  点击:

  《山东科技大学章程》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律基础。《章程》明确了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对规范学校行为,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经济管理系充分认识《章程》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性,《章程》正式发布后,认真抓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章程》为指导,积极完善系内治理结构,推进依法治系。
  首先,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章程》起草。《章程》起草阶段,经济管理系将《章程》(草案)印发至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广大教师认真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系党政班子汇总后进一步讨论研究,形成意见后反馈给《章程》起草部门。
  其次,积极宣传学习《章程》。《章程》正式颁布后,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专门学习和宣传,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章程》对于办好现代大学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打牢思想基础。
  第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照《章程》规定要求,经济管理系在学校和校区党政领导下,依法依规自主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和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进一步明确了系党总支和系行政的具体职责。系党总支和系行政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组织系统,尽管二者工作职责各有侧重,但其工作目标是共同保证和促进系办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根据《章程》要求,进一步确立了系党总支和系行政的具体职责,既有利于系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又有利于系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合力促进系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经济管理系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党务、行政管理方面事项。每月初按时召开党政联席例会,总结上月工作,研究布置当月党政工作,凡重大事项均按照民主程序认真研究讨论,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
  认真落实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经济管理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于2017年上半年召开了经济管理系首届首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从会前请示、文件起草、提案征集、会议议程到大会正式召开,都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在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并在大会上表决通过了《经管系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两个重要文件,履行并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权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系务公开力度,增强师生对系事务的知情权;进一步强化系工会、系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管理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师生群体参与系事务的权利。
  成立了经济管理系学术小组。按照《章程》规定,设立了9人学术小组,学术小组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学术权力,每学期定期召开学术小组会议,对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等系学术事务进行研究、审议、咨询和评价;审议系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方案,评定教学、科研项目申报,人才引进,教学、科研成果的资助和奖励方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以及教学、科研平台和人才、团队人选,制定系教学科研团队建设规划及资助办法、科研奖励等;初步形成了教授治学的学术治理结构。
  在《章程》贯彻落实中,由于传统办学机制的惯性尚未完全消除,加之贯彻执行中对《章程》认识、理解的局限,《章程》中有很多细节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需在今后对《章程》进一步学习宣传,加深领会和理解,按照《章程》要求,逐步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实现依法治教、科学发展。(泰安校区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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