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校章程颁布实施以来,矿业学院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习《章程》,践行《章程》,逐步建立起以《章程》为核心的依法办学体系,营造出人心思齐、人心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章程学习宣传,树立依法办学理念。《章程》实施后,学院立即组织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中心组会议、系(室)级负责人会议、支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全体学生大会集中学习《章程》,并将学习《章程》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新生入学教育的必修课,帮助全体师生提高思想认识,理解《章程》涵义,掌握《章程》要领,依法办学、依规章制度办事的工作理念已深入人心。
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一是建立《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例会工作制度》,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周汇报制度、专项工作周例会制度、月汇报制度,切实履行党政联席会议为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度。二是实施《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教师参加教学会议及研讨交流管理办法》《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补充规定》《科研管理与学术交流系列管理办法》《关于新进博士科研能力要求的有关规定》《各类岗位首次分级聘任聘期届满考核办法》《设立院系领导接待日》《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提升学院教学、研究生培养、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团建设、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畅通民主管理渠道,构建矿院特色文化。一是健全学术体系,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监督、
、师资队伍建设、本科教学改革、就业指导、本科教学督导、科研学究等7个专门工作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和学院事务管理中的职能和权限。二是在全校率先举办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代会)和学生代表大会,提升全体师生参与学院事务管理能力。三是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每周定期向全院职工发放《矿业学院工作简报》,增强学院各项工作公开性和透明性,确保各项工作“阳光”运行。
2017年,学院将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牢记《章程》宗旨,突出办学特色,团结一心,攻坚克难,不断把矿业工程一流
、矿山灾害预防控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采矿工程国家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采矿工程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等学院各项事业推向新水平、新台阶。(矿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