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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章程 不断推进依法治校---以《章程》为统领 推进学院内涵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教育,则教育治。大学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主体,其办学必须依靠大学章程这个政府颁发给大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特许状”。《章程》是我校的重要法律保障,作为二级学院,必须真正按照章程办学、办事,使章程的核心理念深入人心,依《章程》提升内涵,促进发展。
  师生学习,入心入脑。师生是大学善治的主体性力量,大学章程的核心价值也是为了师生、依靠师生。自《章程》制定颁布实施以来,外国语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在教师层面上,保证每人一本《章程》,并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动员和解读。每个系部将集中统一学习和教师个人学习相结合,要求广大教师熟悉章程、遵守章程、贯彻章程。学院利用微信、QQ等媒体及时发布《章程》的学习要求和相关内容,组织师生参加问卷调查等;在学生层面上,统一发放章程单行本,确保2016级全体新生、高年级学生干部人手一册。将大学章程宣传学习列入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之一,在2016级学生中开展学习大学章程主题班会,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交流学习体会、检验学习成效。
  以章治院,完善机制。学院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完善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班子成员协调一致,互相补台,带领全院师生员工一心一意干事业、群策群力谋发展。学院专门制定了《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党务、行政管理方面事项。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会前书记、院长提前沟通,会上充分酝酿讨论。2016年全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20次,2017年已召开了9次。坚持学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例会制度,遵循了议事规则,完善了决策程序。为使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学院制定和修改了党政管理、科研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本科生国际交流管理、学生工作以及外籍教师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49项。这些制度的制定,有效推动了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院的进程。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学院成立了分学术委员会,制定了《外国语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加强学术委员会在学院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自2016年5月成立分学术委员会以来,共计会议17次,在学院有关 专业建设、学科评估、学位授予标准的制定及人才招聘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人为本,民主管理。认真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畅通师生员工参与学院管理、参政议政的制度化渠道,确保经《章程》下放的各项自主权能够规范、公正、有效和阳光运行,切实增强学院办学活力。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学院于2017年3月召开了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共收到代表提案6件。学院共推选学代会代表12人,参加了4月份举行的校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
  没有一流的学院,就难有一流的大学。学院将以《章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发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建设,锐意改革发展,力争学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贡献力量。(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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