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科大学字〔2006〕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评定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具体指标
在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如果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总数,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则按照毕业生总数的10%进行评定;不足毕业生总数10%的,则按照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实际学生人数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人数各占获奖人数的1/2。省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不能兼得。
经过统计2020届获得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人数,按照上述计算办法确定了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比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及具体指标等进行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写《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kdxsc@sdust.edu.cn,电话:86057139。
附件.xls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