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关于评选2020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列本班级前1/3;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成绩合格。
5.学生专业应为自然科学或工程科技类。
二、评奖要求
1.各学院按照不超过本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千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具体推荐人数(计算人数时,采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
2.各学院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2020年孙越崎教育科技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于7月10日12: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结束后,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3.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泰安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组织各自校区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按上述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2020年孙越崎教育科技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