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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以法为器,维权护益”法律讲座等权益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0:00  点击:

3月15日,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的“以法为器,维权护益”法律讲座于大学生活动中心成功举办。我校学生法律顾问、文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吴立志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讲座上,吴立志首先讲解了《消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分析了当下“维权一直在路上”的维权现状。他详细解读了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内在逻辑,重点介绍了广义消费和狭义消费的概念,具体展示了网购、欺诈违约、虚假广告纠纷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并结合现今大数据、电子商务和大学生网购的时代背景,举例讲解了消费者应当享有的知情权、自主交易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安全保障权以及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无理由退货、安全保障、召回、个人信息保密义务。

围绕大学生消费权益保护,吴立志系统分析了产生原因、预防措施和维权方法。通过对“网购欺诈”、“大学生低价旅游”等热点问题的解读,吴立志指出大学生消费权益受损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外因主要是经营者逐利心理、恶意欺诈、压低质量,内因主要包括大学生非理性购物、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法律意识淡薄以及不愿主动维权、能忍则忍等。他强调,预先防范是成本最低的保护手段,建议同学们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明明白白消费、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针对于维权方法,吴老师指出同学们可以借助协商和解、消费协会介入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和提起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吴立志还现场解答了同学们有关消费方式与维权难度、微商等新兴交易过程中权益受损处理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3月16日,校学生会举办了“全心维权,全意服务” 3.15权益服务座谈会,校、院两级学生会权益服务部门主要学生干部与青年学生代表共同参会,总结回顾了2018年权益服务工作,针对工作中的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

                                (李之鹏 王嘉禾 李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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