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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0:00  点击:

各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

为准确掌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17121-20181130日期间,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的成果。

(二)2017121-20181130日期间,本科学生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参加校内外会议等活动的获奖学术论文。

(三)2017121-20181130日期间,学生申请或获批的专利。

二、需提交材料内容

(一)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成果:

1.校外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成果:

1)比赛通知复印件:盖有主办单位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

2)获奖通知复印件:盖有主办单位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

3)获奖证书复印件:

①盖有主办单位公章。

②学生以个人为单位参赛的,所有学生获奖证书均须提交;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赛的,提交1张团队获奖证书。

4)项目指导教师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上必须有指导教师名字。

2.由团委、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校外科技创新竞赛:

如“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奖情况由团委、教务处进行统计,各单位不再上报。

3.由团委、教务处组织的校内科技创新竞赛:

如第三届大学生科技节相关竞赛等,由团委、教务处分别进行统计,各单位不再上报。

(二)本科学生论文成果:

1.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刊物首页和论文所在页的复印件,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等检索的论文,需再提交学校图书馆检索证明。

2.在校内外会议上获奖的学术论文:需提交会议通知、获奖作品名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学生申请或授权专利成果:

1.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申请费发票、授权费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已交到校团委的不再提交。

2.专利证书原件:用铅笔在第二页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已交到校团委的不再提交。

3.2016年、2017年立项资助项目还未报销的申请费、授权费发票原件:用铅笔在发票背后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缴费信息为个人的,还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成果统计中的竞赛类别等级认定以《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7141号)、《关于公布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校团字〔20187号)、《关于调整部分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的通知》(校团字〔201816号)要求为准。竞赛类别选项中,非ABC类竞赛均选“其它”。

(二)截至20181130日已经参加竞赛但成绩未公布的竞赛项目或已投出但未收到录用通知书的学术论文不参加此次成果统计,待成绩公布或收到录用通知书后于1231日前单独提交到校团委。

(三)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报送单位团委公章。

(四)126日、7日两天,学校团委将集中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各单位由负责此次成果统计工作的老师将材料交至大活214,各单位材料提交时间见附件3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团委进行各校区材料审核,审核后的材料于128日前交校团委。《201712月以来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一览表》(附件1)、《201712月以来本科学生发表论文一览表》(附件2)电子稿待审核无误后发团委公共邮箱:twxx@sdust.edu.cn资料不全的项目将不编入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公报,不给予奖励,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附件:1.2017年12月以来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成果一览表.xls

2.2017年12月以来本科学生发表论文一览表.xls

3.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材料上报时间一览表.docx

 

 

 

团委        教务处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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