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山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山东省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示范企业、创新型班组、创新能手的通知》(鲁会办〔2018〕112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的统一部署,我校拟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申报1项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12点前。
二、推荐方式
以校区工会、分工会为单位,每个单位可推荐1项成果(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三、推荐条件
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原则上从市级以上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中产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二)在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具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五)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六)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根据我校实际,学校将重点从在技术创新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产生重要影响的成果推荐参评。
四、提交材料
推荐单位须填写《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登记表中成果申请者所在单位工会意见以下不用填写),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用A3纸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10份(泰安、济南校区只提交电子表)送行政楼313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建友,电话:86057841。
本次时间较紧,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各分工会推荐的成果要提请所在分党委审核同意。学校将召开专家会议,评选推荐出1项创新成果报省教育工会。
附件1:《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
2:《山东省职工创新竞赛奖励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校工会
2018年10月9日
山东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登记表.docx
鲁会办〔2018〕10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创新竞赛奖励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