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学校共有13个学科上榜(18个学科参加本轮评估),上榜率72%。9个学科进入B类,其中B等次4个(全国排名20%~30%),B-等次5个(全国排名30%~40%)。另有C等次1个,C-等次3个。学校现有的8个博士一级学科(包括三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和1个博士二级学科全部进入B类。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本次评估是对学校 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评估结果对于学校和各学科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 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学校将认真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为目标,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发挥优势学科力量,加大省一流 力度,不断推进“双一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背景资料:
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简称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的评估。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以第三方身份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2002年首次开展,至今已完成四轮。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学位授予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第四轮评估按照“人才为先、质量为要、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价值导向,在继承前三轮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即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