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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习宣传贯彻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0:00  点击: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19〕3号)精神,为学好用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不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营造师生员工主动宣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熟练运用《条例》的浓厚气氛,让《条例》的运用效果和研究成果尽早在学校安全工作实践中得到显现,全面推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实现学校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我校建设成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保驾护航。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学习培训,深入理解内涵
1. 动员部署。学校、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召开《条例》学习宣传动员会,公布工作方案,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
2. 集中学习。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集中时间学原文,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部门(单位)要把《条例》作为教职工日常学习的必选内容,安排时间集中学习研讨;推进《条例》进课堂,在法律类公选课中讲授《条例》内容不低于4个课时,并将《条例》纳入考试重点,确保学生学全、学好、掌握好。
3. 专题培训。举办讲座或专题报告会,分类、分期、分批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骨干等进行专题培训,邀请法律、安全管理专业人士解读立法背景、意义和具体内容,提升依法管理能力和守法、护法、普法、用法意识,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观念,推进学校安全工作法制化建设。
4. 巡回宣讲。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和法律学科优势,组织安全、法律专家在部门(学院)进行巡回宣讲,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师生员工对《条例》的知悉度。
(二)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1. 组织媒体宣传。宣传部利用 、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学生工作处利用“山科易班”优课平台和“山科学工”微信号、保卫处利用学校安全网站、部门(单位)利用条幅、宣传栏、LED屏、微信群和APP等方式,推送原文、分析案例、解读《条例》,通过多渠道传播和多形态展现,营造网络矩阵,形成集群效应,为《条例》实施打好基础。
2. 开展专题研讨。保卫处牵头,组织召开多层面座谈研讨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及其家长等,交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认识和体会,研讨改进措施和办法。
3. 开展宣传月活动。3月,保卫处牵头,部门(单位)配合,组织“《条例》宣传月”活动,部门(单位)发挥各自宣传优势,开展户外提示宣传、校园媒体公益宣传、校园安全员培训、安全常识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让《条例》进班级、进宿舍、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校园安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 筹备参加知识竞赛。由保卫处牵头,校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校、工会积极配合,做好知识竞赛的动员发动和基础准备工作,选拔组建代表队参加下半年省级层面知识竞赛活动。
(三)重视《条例》运用,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 修订完善安全规章,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全面排查学校现行的各级各类涉及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与《条例》不一致的,立即予以修订或废止重建;《条例》中有规定但现行规章没有涉及的,立即进行补充或新建。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尽快形成以《条例》为依据、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2. 调整完善体制机制,助力校园安全稳定。研究驻地党委政府机构改革的变化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指导和支持,调整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体制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形势,制定措施,协作落实,联合解决学校及周边的重点难点问题。
3. 跟踪研究相关标准,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相关的标准规范将陆续出台。学校法律事务室和有关部门安排专人予以关注,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则,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四)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工作研究
1. 开设宣传专栏。在发动师生员工全面学法用法普法的基础上,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整理宣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和好做法、好经验,向学校 等校内媒体投稿。宣传部应在相关媒体设置专栏,及时登载报道,宣传推广,并择优向《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电视台等省级媒体相关专栏推荐。
2. 开展理论研究。部门(单位)要以《条例》解读和研究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研究,推动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工作研究能力、业务水平及安全文化育人效能的提升。要注重培育并组织申报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厚植“平安校园”建设基础。
3. 继续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结合《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明确平安校园建设目标任务,对照“平安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校园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聚焦问题自查自改,落实惩戒和激励措施,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党委常委、副校长张英杰任组长,党委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校工会、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为成员。
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2019年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具体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
部门(单位)要创造良好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保证各项活动有序、有效进行。要加强校地、校内部门(单位)间的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实效。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要提前安排巡回宣讲的专家和法律类公选课任课老师,做好宣讲和授课准备。
(三)广泛发动,及时总结
部门(单位)要在2019年3月前召开全体师生会议,宣传发动、公布方案、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事例、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开展。
部门(单位)活动总结请于12月12日前报保卫处。纸质版须由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保卫处消防科陈浩邮箱,联系电话:86057119。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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