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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6:03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学校周边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事故增多,严重威胁到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正值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关键节点,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美化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1、自202354日起,实行非机动车非必要不得进出校园的管控措施,确需进出校园的车辆(工作用车、学校未安排宿舍的走读生及身体原因等极特殊情况用车),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415日前,交至南大门西侧一楼102室,联系人:于洋,电话:86057681。审核批准的车辆于4月10日至5月3日到学校西北门值班室办理挂牌手续。

学校将统一制作进出校通行标志,固定于车辆上,用于车辆进出校门的查验,所有申请车辆必须持有前期学校发放的二维码标识,并且车辆、人员信息相符。

2、持续推动校园非机动车治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非机动车加大清理力度。对校园内的“无牌”、“无码”、车主已毕业车辆等违规非机动车及长期存放在校园内无人认领的“僵尸车”集中管控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请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处理。

3、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学校对校园内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设施进行维护、增设。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严禁违规充电行为,发现违规充电的将收回校内非机动车车辆标识并取消校内骑行资格。

4、规范停放秩序。学校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统一划定标志标线,对堵塞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拍照上传安全管理系统,违规停放达三次的车辆加入黑名单并通报到所属单位;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管理,为师生员工提供更便捷、更优惠的服务。

二、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把按照要求配合完成规范车辆管理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重要工作来抓。党员、干部、教师要带头执行管理规定,自觉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确保将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落实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处负责督促保安队对停放在主干道和公共区域的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对停放在楼宇建筑物周边的非机动车辆进行秩序和安全管理;资产管理处对所辖各商业网点对“门前三包”进行秩序管理。

3、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各学院加强对师生校园交通安全的教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安全管理处牵头组织面向全校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同纪委、工会、团委加强纠察督查,落实通报和处罚措施。

4、完善制度保障。结合校园交通管理实际,及时总结车辆秩序管理工作经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山东科技大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构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山东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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