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23〕27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查改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时间: 6 月 1 日至 30 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中心组学习、课堂培训、班组会等形式,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见安全管理处网站“安全常识”栏目)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见安全管理处网站“安全法规”栏目)。尊法、学法、守法、普法、用法,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依法明责、履职、问责。
3.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红线》《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见安全管理处网站“安全常识”栏目)等警示专题片,深入剖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4.组织开展“6·16”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安全管理处在学校安全教育基地组织安全咨询活动;工作日期间,学校安全教育基地全天开放,部门(单位)和学生班级可随时预约参观学习。各部门(单位)可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增长师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学校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86057110全天开通,师生可随时拨打。
(二)组织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5.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的“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和“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具体参与方式见附件1)。活动获奖在年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中按国家级奖励计分。
6.组织参加“全省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和“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待正式通知)。活动获奖在年度安全工作量化考核中按省部级奖励计分。
7.组织参加学校举办的安全知识大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参赛获奖者可用以安全违章消分,参赛人数不达标的部门(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安全规章和《安全责任书》规定的频次、内容和要求,全面检查责任落实、制度建立与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学校将组织督查。
9.彻底整改问题隐患。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完成的,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保证整改期间的安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全力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市教育局和青岛市消防支队组织的全市教育行业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指导、大检查、大宣传、大建设”活动的开展,学校制定了《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见附件2),各部门(单位)须认真落实。16个部门(单位)须在九月前完成“山东省消防专家查隐患”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学校在“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中按期达标。
(四)组织开展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演练
11.学校各专项应急工作小组以防汛、消防、交通、实验室和生产安全等为重点,组织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演练并通过演练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学校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12.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安全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应急演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学校安全重点工作,由学校安委会统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部署,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在高质量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发挥各自优势,做出特色。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问责。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单位)充分运用宣传栏、广播、报刊、校园网、电子屏、微信、QQ等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三)齐抓共管,力求实效
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协调,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要通过活动开展,不断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使全校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积极主动履行安全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安全工作、自觉志愿维护校园安全。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列条目即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发安全管理处消防科陈浩办公系统邮箱。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转发全国安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附件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