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就经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学校保密室备查。
3.成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方案,严密落实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防疫物资、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拟招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应用经济学、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工商管理硕士(MBA)等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具体要求。
我院在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要求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学院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对比有关数据库(如考生报考照片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学院在复试前,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复试前,按照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因疫情原因所提供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在录取后再次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3.学院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将及时上报研究生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加分范围和标准执行加分政策。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我院所有专业均采取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一律不准到校,违规者直接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另外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核、体检等环节。
①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35分)
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间为45分钟。笔试科目通过网络远程进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学院安排专门监考人员,实时远程视频监考,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用黑色中性笔答题,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题结果。
②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35分)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低于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基础知识、科研活动、培养潜质、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理论、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面试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分值占15分。
③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④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⑤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35分)
加试笔试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45分钟,分组进行,要求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用黑色中性笔答题,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题结果。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五)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1.我院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及学校文件要求,接受考生调剂。
2.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1.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2.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等。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5.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754(学术硕士、金融专硕)
0532-86057729(MBA)
0532-80691764(MPACC)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025
附: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编号排序)
考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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