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团支部考核评定和答辩、学院评审等程序,艺术学院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评已结束,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9日
接访地点:J9-434
接访电话:80681176
艺术学院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材料.zip
艺术学院团委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