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自2021年7月份以来,我处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对每辆非机动车统一进行了信息录入并配备、悬挂了二维码标识,确保每一辆非机动车的信息准确、完备。今年以来,在管理过程中,仍发现部分师生员工未按照要求执行,存在部分师生员工未经申请购买非机动车、二维码信息与车主信息不符、个别人员购买假二维码标识等现象,严重影响了非机动车的管理,导致非机动车数量无序增加,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等较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学校六届三次教代会已通过“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管理,清理非机动车的提案”,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骑行非机动车请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按照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或道路。
二、在校园内骑行、存放的非机动车辆,必须悬挂二维码标识(电动车须车牌、二维码同时悬挂),未悬挂的车辆请尽快驶离校园。
三、非机动车须一人一车一码,未经批准,禁止私自转让、出售给本校人员,毕业生离校时请自行将非机动车驶离校园。
四、安全管理处将继续清理无二维码、二维码信息不符、假冒二维码的非机动车辆。
五、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严禁先购买后审批行为。
请广大师生员工遵章守纪,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从我做起,共创文明校园,共建平安校园。
安全管理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