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凭证
凡户口迁入我校的2022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
1、户口迁往山东省内的(含户口已迁入我校且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发放《集体户口单页》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户口迁往山东省外的,发放《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即是本人户口,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离校后尽快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地址均为:XX省XX市XX区XX单位名称或XX省XX市XX区XX门牌号。
二、注意事项
1、已签订就业协议、考取校外研究生的,户口须迁往就业单位和读研学校,未就业的户口迁回生源地。户口地址须与就业网填报一致方可落户,不一致的请务必征得迁往地派出所同意方可填写,否则迁入地派出所将不予落户。
2、因西部志愿者、考研等特殊原因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将户口保留在学校,期限为两年,填写《毕业生户口缓迁登记表》。待落实户口迁出地址后,本人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及户政科证明信自行到辛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三、有关要求
1、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7日前将《毕业生户口迁出统计表》、《毕业生户口缓迁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skdagc@sdust.edu.cn,逾期自行办理。
2、户口迁出政策性强,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毕业生户口按时迁出、顺利落户。
咨询电话:安全管理处户政科86057568南大门东侧二楼202室
安全管理处
2022年5月26日